出口退稅如何防范風險?(上)
作者:shopaimi 閱讀量:855如何做好出口風險防范?
1、合同簽訂環節
依據貿易的真實性,簽訂與其相對應的合同。首先不得從事假自營、真代理的出口業務。代理出口的由委托方申請退稅并承擔相應責任。代辦退稅的應在專用發票開具環節填代辦。其次不得從事客商或中間人自帶客戶、自帶貨源、自帶匯票、自行報關,出口企業不見出口產品、不見供貨貨主、不見外商的情況下進行的出口業務。最后可通過中信保對合作外商信用情況進行評估,有效降低貿易風險。
2、出口報關環節
首先不得買賣報關單信息,即通過報關行將他人出口的貨物虛構為術本企業出口貨物。其次出口貨物真實情況與報關單載明的商品名稱、數量、重量、單價必須相符。不得將低退稅率產品申報為高退稅率產品,不得將不退稅產品申報為退稅產品。最后應當按規定取得出口運輸原始單據,尤其海運提單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的,要按政策規定取得具有相似作用的單證或有關第三方憑據證實。
3、出口收匯環節
通常付匯方為合同中明確的付匯對象,如果存在由第三方付匯的真實情況,應當將有關協議及說明查清楚。為避免匯率波動帶來的損失,在合同簽訂時可約定使用跨境人民幣結算,對于那些進口國有外匯管制的國家,可采取易貨貿易模式出口,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收匯,但符合《視同收匯原因及舉證材料清單》所列原因的,留存《出口貨物收匯情況表》及舉證材料,即可視同收匯。